【灾后储粮】谨防磷化氢杀人的悲剧重演528
发表时间:2021-07-27 14:38
我市2016年 “7.9”、“7.19”抗洪抢险,取得了重大胜利,但是,灾后发生的两起致数人中毒身亡的磷化氢中毒事故,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。 那年洪灾中,全市持续强降雨,致使粮食收储单位及农户储粮虫害泛滥。为了控制虫害,“虫口夺粮”,人们大量使用磷化锌、磷化铝等杀虫剂。他们将上述杀虫剂布放在粮仓中,其遇水或潮湿空气时会产生高毒性的磷化氢气体,虽然该气体具有较强的杀虫作用。但是,在杀虫的同时,如果疏于防范,也会造成了接触人员的急性磷化氢中毒。面对目前的洪灾,为了避免当年悲剧的重演,了解磷化氢的危害,及时加以防范就显得尤为重要了。 磷化氢常见于谷物杀虫剂磷化锌、磷化铝遇水或潮湿空气时产生。它为无色气体,稍有腐鱼样臭味,比空气稍重。属高毒类,空气中含磷化氢10mg/m3,接触数小时即可引起中毒。空气中磷化氢浓度400 mg/m3以上时,可很快致人死亡。 磷化氢主要经呼吸道吸入肺泡而被机体吸收。侵入机体的磷化氢主要损害中枢神经系统、心脏、肝脏、肾脏等。 磷化氢潜伏期一般在24小时内,偶有2—3天者,多数在1-3小时内发病。症状有头痛、头晕、失眠、乏力、口渴、纳差、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胀、胸闷、咳嗽、低热及心动过缓等。较重者出现意识障碍、抽搐、呼吸困难,心肌损害等。严重时出现昏迷、惊厥、呼吸衰竭、血压下降、心律紊乱、脑水肿、肺水肿、肝、肾及心肌损害等致人死亡。 1.加强磷化氢中毒防范知识宣传。采取各种通俗易懂的方式,对重点区域和人群广泛宣传磷化氢中毒的严重后果,提醒大家使用上述杀虫剂要按照使用说明适量布放,布放后要密闭粮仓,并设置警示牌,避免人员误入。杀虫结束后要进行充分通风,确保无害后人员方可进入。一旦发现人员接触或可能接触磷化氢气体,要及时送医疗机构进行医学观察和预防性治疗,避免危重病情出现。 2.加强磷化铝、磷化钙销售监管。农药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监管,依法规范相关经营行为,确保经营销售企业履行危害告知及安全使用告知义务。 3.提高磷化氢中毒的救治水平。医疗机构要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,提高其磷化氢中毒诊断和救治能力,**限度的挽救中毒患者的生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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